今年以来,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明显减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申诉举报明显减少,政府和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西安市工商局局长赵XX说:“这是市工商局在全市流通领域建立三大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做到监管与发展、与服务、与维权、与执法‘四个统一’收到的效果。”
据了解,西安虽然是现代化的大都市,但仍存在着大超市和小食杂店并存,大型市场与农村、社区小集贸市场并存的情况。为适应新形势需要,西安市工商局在建立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和消费者参与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实施了商品质量监管三大体系,构建起监管的长效机制。
商品准入体系让市场更安全
西安市工商局下设17个分、县局,155个工商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实行重心下移后,基层工商所成为监管执法的前沿阵地。
市工商局双生市场管理分局生资工商所所长白所长介绍说:“过去我们只是凭借传统的眼看、手摸、鼻子闻的方法检查商品质量,商品质量好与坏执员心中没数。商品准入体系实施后,既堵住了假冒伪劣商品流入市场的源头,又实现了对商品可追溯的目标,解决了商品来源不清、渠道不明、票证不全等问题。”
据了解,商品准入体系包括查验登记、准入备案、协议准入、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查验登记制度指的是,组织和引导经营者索取商品生产厂家的主体资格证明和商品质量证明,并查验主体资格的合法性和商品质量证明的有效性,同时建立购销台账和书式档案。准入备案制度指的是,组织经营者对所经销的属于重要商品目录范围的商品,填写重要商品备案目录单,并到所在地工商所备案,实行备案销售。协议准入制度指的是,组织经营者对所经销的属于重要商品目录范围的商品,采取“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的形式,与生产方签订购销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指的是,工商部门在市场巡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不合格商品,或经营者在自检中发现不合格商品,将采取强制退出、责令召回、责令整改或主动召回、解除协议、进行无害化处理及销毁等措施,将不合格商品清出市场。
“商品准入体系不仅让工商执法有的放矢,还为群众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因此受到了全体工商干部和群众的欢迎。”西安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自律体系让经营者自我约束
黄先生是一名长期从事食品批发的商户,近日他深有体会地说:“以前无证无照生产食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现象在一些地区比较突出。现在不一样了,工商部门帮助我们建立了自律体系,诚信经营已经成为我们的共识。”
据了解,经营者自律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和售后服务两个部分。质量管理部分由经营主体入场资格审查、协议单位实地考察、经营主体预警淘汰和档案材料适时更新等制度组成。
经营主体入场资格审查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与符合条件的经营者签订食品书。协议单位实地考察制度鼓励经营者对商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模、生产条件、生产资质、经营形式和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签订购销协议。经营主体预警淘汰制度鼓励和引导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经营者的食品质量、经营行为和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对不合格经营者实行警示淘汰,并最终清退出市场。档案材料适时更新制度则督促经营者对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适时更新,保证档案材料的有效性。售后服务部分则由质量保证金、先行赔付等制度组成,保证在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后,让消费者在第一时间拿到赔偿金。
西安市工商局执法人员说,经营者自律体系的建立,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的责任和自律意识,为流通领域商品安全增加了一道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