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MORE>>在线咨询
雇人代班不合法
来源:admin 作者:admin 时间:2017-06-03
王某、李某等六名女工,均系长沙某国营制冷设备公司劳动合同制工人,与厂方签 有为期10年的劳动合同。1994年5月开始,上述六名女工同单位实行计件工资,日 生产任务不足,且在同一班组,六人商量每人每天出3元钱从劳务市场雇请一个民 工代替他们完成每天生产任务,六人
上一篇:当心劳动合同中的文字陷阱
下一篇:管理处变更合同应与职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