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归纳了目前特大型企业合同实务中易发的共性问题,通过分析有代表性的个案,对中一些典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归纳,并针对企业合同审查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论述了的方法和技巧。文章分析和论述均源自企业实际,由于篇幅有限对实践中非多发性事项未太多涉猎。本文力求通过合同实务中易出现的问题提出对策性建议,有针对性地为从事法律实务的人员提供可操作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企业 合同 审查 技巧
合同是企业经营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文书,直接影响到企业权利义务的承担。因此,在中要做到绝事于未萌、防患于未然,就必须树立事前防范、过程跟踪、事后补救的立约观念,坚持在签订合同时进行规范、有效的法律审查,以实现运用法律手段有效的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经营实践中,不论合同的标题是如何表述,重要的是审查合同的全部条款,准确把握合同项下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其性质,以确定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规范,并通过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参照有关(尽量根据权威部门推荐的示范文本),最终确定合同的具体条款。否则,易导致不必要的诉讼。鉴于此,笔者考察、调研了合同签约量大的相关特大型企业,旨在通过分析一些有代表性的个案,发现和归纳实践中易发的共性问题,以期找出合同审查的规律和技巧,让法律跳出书本走向生活,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日常工作中可对照适用的标准。
一、实例列举
笔者调研了几家有代表性的特大型企业,每年合同份数达一万多份,标的额达几百亿元有的甚至千亿元,部分私营企业还存在相当数量的口头协议;共性问题是简单、内容不完善,有的企业重大合同仅一页纸。调查中发现,发生的纠纷几乎都与合同不规范有关,有的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诉讼中很难通过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03年10月10日,南京某特大企业(供方,以下简称甲方)与苏州某大型合资公司(需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PTA化工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甲方供给乙方PTA6000吨(11月12月各3000吨),按月定价、款到发货,同年11月履行了3000吨供货协议,双方无争议;同年12月乙方于当月24日交付1800万元一张,甲不同意供货,乙方取回汇票,双方发生纠纷。乙方于2004年2月26日向南京市申请,认为其已经支付了合同约定的货款,甲方拒绝发货构成违约;甲方认为不构成违约,因为乙方已经取回汇票(货款),合同事实上已被解除。在证据运用和法律的适用上双方都进行了艰苦的努力,质证和辩论进行了多轮,多名法学专家对此案予以了关注。仲裁庭于2004年11月25日做出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请求,甲方胜诉。本案是一起典型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而引发的诉讼纠纷,由于没有进行严格的合同审查,合同全部内容不足一页纸,若合同对付款和供货方式及时间地点做出明确约定,就不会发生本次纠纷。同时在过程中票据是“取回”还是“退回”双方没有签字固定,导致何方违约难于认定。通过本案笔者发现,签订合同时进行法律审查非常必要,具体实务中只是一念之差,这就是法律意识,但影响的是企业的巨大利益。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动力,同时我们还应当认识到,通过法律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同样也能赢得可观的效益。
二、共性问题提示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普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有的是未意识到,有的是无专业人员把关,有的是存有侥幸心理,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给予提示:
(一)资信审查。资信审查是合同能确实得到履行的第一道防线,但常被忽视,在市场如战场的激烈竞争中,知已知彼显得尤为重要;资信审查重点要看合同相对人资金信誉情况、企业实力、是否有履约能力、有无违约记录、业界口碑等,必要时应要求对方提供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