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企业,资产,债务,银行,负债
债转股的正面作用是很明显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它把银行盘活,把银行不良资产分离出去,转为企业的股权,这样,就可大力提高银行的信用地位,从而搞活银行的资金。通过银行来使,改变单一的国有资本,增加国有资本的活性。
第二,强化对企业的经营监督。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国有企业资金严重依赖银行贷款,但银行的地位使得银行无法约束企业的行为。当前,存在一个突出现象是,银行的纠纷由于种种原因在法院很难取得胜诉,即使取得胜诉,也无法实施。实行债权转股权后,银行取得对企业的监管权,就能增加对债务企业的约束力度,防止企业经营行为短期化,保障银行权益。
第三,减轻国有企业负担,有利于实现国有企业脱困目标。国有企业脱困的目标艰巨,债务问题是其主要梗阻之一。债转股后,企业不用还本付息,负担随之减轻;同时资产负债表也趋于健康,便于企业获得新的。而且,债转股触及企业的产权制度,推动企业尽早建立新的经营机制。
第四,社会震动小,容易得到各方支持。债转股兼顾了财政、银行、企业三方面的利益。国家银行债权变股权,没有简单勾销债务,而是改变了偿债方式,从借贷关系改变成不需还本的合作,既没有增加财政支出,又减轻了企业还债负担,银行也获得了管理权。这是一种现实代价最小的债务重组方案,社会震动小,所以,可以在较大规模上运用,有利于在较短时间内收到解脱国家银行和国有企业债务症结的成效。
一、当前实施债转股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债转股的实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一致的看法是,这是我国经济改革深化过程中必然遇到的问题,关键是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和要求稳步地进行,注意和防范可能发生的问题。
债转股的过程从某种程度上是各银行之间重新分配企业客户的过程。由于企业一般在多家银行有贷款,一家企业的债转股往往涉及多家银行,但其中必然有一家银行是最大的债权人,债转股后,接受该家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则成为该企业相对其他金融资产公司最大的股东,这使得最大债权银行与企业之间就有了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使企业将基本账户的开立、结算、贷款及其他金融业务自然地转向了最大债权银行。由于债转股的企业都是重点国有企业,扭亏后无疑将成为各银行争夺的优秀客户,因此,各银行无不利用这一机会,尽量将企业招至自己门下。这种客户的重整,从国有商业银行整体来说,可能有得有失,即使有影响也不会很大,但对某一银行的二级行来说,其影响可能是巨大的,因为某银行的二级分行或县支行往往就是由一两户大型企业支撑,一旦失去这些企业,对其业务的开展将可能是毁灭性的打击。
从我国多年改革的实践看,每项重大的经济改革总伴随着利益的重新调整,在这种调整过程中,损公济私难免不出现,尤其是在这种没有量化的标准确定企业该转还是不该转、转多还是转少的债转股中,能否对需要的企业实施债转股,能否将最该剥离的银行不良资产转成股权,又不至于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在很大程度上要取决于银行、企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相互制约和配合,在这三方面中,企业是债转股的最直接受益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具体操作者,只有银行的受益与否难以确定,因此,银行有可能将成为这种道德风险的最终受害者。
对于我国实施债转股的具体措施和应把握的环节,有关专家还特别指出:
债转股的金额必须严格控制。由于债转股对企业有上述好处,不少企业想把它的债务转成股权,稍有不慎就可能突破银行可承受的限度,这是必须防止的。银行的不良资产被资产经营公司买去,资产经营公司除用向中央银行支付一部分外,主要是用对国有大银行发行债券筹得的资金偿还国有大银行。银行持有的这些债券的一部分,在其到期或资产经营时,资产经营公司很可能要用它持有的股权归还。这样这些股权的一部分最后还得回到银行。银行的资金基本上来源于存款,必须保持高度的流动性。股票的返还性是较小的,银行过多持有股票,就不能保证对存款的支付,有引发危机的可能性。
操作上要认真而慎重。必须对上报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作精确的评估,对造成亏损或利润减少的原因调查清楚。要科学预计企业的发展前景。实施“债转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忌为一时解困,盲目、大量地一哄而上,甚至采用虚假手段对一些企业实施“债转股”。
防止给信用状况带来负面影响。这次把一些国有大型企业多年积累的部分债务转换成股权,沉重的债务负担一下子就得到解除,可能给一些人造成误解--银行的贷款不还最终还是有利,即出现大家说的道德风险。60年代我国对农民豁免农贷时,曾带来过这样的负效应,这次债转股当然不是豁免,但也要记取这一经验。办法就是分清过去同今后,明确宣布今后银行贷款必须按时归还,否则要严厉处罚。
债转股企业必须深化改革。债转股能否最后成功,关键在于这个企业今后能不能搞好。企业搞好了,产品有销路,利润率高,能按时分红,银行手中的股权就真正成了良好资产,银行当然愿意持有,如不愿持有也很容易出卖。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也可能愿意回购。企业回购,是债转股的最好结果,说明企业确已发生显著进步,能用自身的进步抵补过去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问题,真正最终消化了银行的不良资产。反之,如企业不重视改革,不注意转换机制,经营管理仍然不善,利润率低,则这种股票银行不愿持有,出卖不了,企业也无力回购,仍是银行的不良资产,问题还是没有解决。这是要千万防止出现的结果。
二、债转股的评析
多年来国有企业高负债率问题引起了决策部门和理论界的高度关注。出于改善银行资产质量、降低金融风险、缓解国有企业债务负担的目的,从去年开始进行了部分国有企业债转股改革。随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各自资产管理公司的组建,债转股正式实施。就直接效果来看,债转股可迅速改善银行和企业两方面的资产负债表状况。但围绕债转股也有争论。集中于二个问题:第一,债转股能使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吗?第二,如何防止债转股变成债务大赦免,并克服新不良负债的形成机制?其实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并非是非此即彼的,它取决于债转股改革定位是否适当,配套改革是否到位。下面详细分析。